深圳破获首宗利用互联网贩卖走私手表案

| 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

  From: 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80049.htm

PS:淘宝是一个不错的走私平台,交易安全没得说!

  记者23日从深圳海关获悉,在深圳海关缉私警察破获的首宗利用互联网贩卖走私手表案件中,共有3名走私犯罪嫌疑人落网,现已核实涉嫌走私的海外名牌手表达1733,案值约1584万元,偷逃税款508万元。

  这宗案件的破获是去年7月底完成的,在此之前深圳海关缉私警察已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,证实该团伙在网上注册了店铺,专门销售走私手表。

  据介绍,案中主要人物有何某和劳某。何某通过互联网接收订单,货款到位后,安排"水客"将货款带到香港交给劳某。劳某负责在香港购买手表,雇佣"水客"将购买的手表走私入境并交给何某,何某再通过网上注册的网店将走私入境的手表销售到全国各地。每次销售后,由何某制作汇总表列明走私手表的香港实际进货价、折扣率、内地销售的实际价格、销售利润等资料,凭此汇总表统计的走私所得利润,劳某与何某再按比例分成。他们下单、议价对账等过程都是通过电子邮件及QQ对话来完成的。他们也不需与客户直接见面,客户支付等环节均通过网络完成。

  由于此案绝大部分犯罪事实都发生在互联网上,与境外的联系和销售首付款,都是通过网上合法的交易平台进行,使海关查处工作遇到严峻挑战。走私入境的手表通过网络销售到了辽宁、吉林、河北、北京、山西、山东、湖北、上海等地,客户在网上联系都利用虚拟的网名,取证范围广,增添了海关调查的难度。

  针对走私分子利用网络销售走私货物的新手法,深圳海关将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重点人员实施重点查验,提高查验准确率和有效率;同时增强敏感性,密切关注红酒、手表等境内外差价大的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情况,加强风险分析力度,及时打击走私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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